三乘菩提之阿含正义(一)

第31集

能取与所取 ──应离虚妄分别

由 正国老师开示




上一集下一集

视频下载链接(点击右键“另存为”)

音频下载链接(点击右键“另存为”)


文字内容

各位菩萨:阿弥陀佛!

欢迎大家收看“三乘菩提之阿含正义──兼论唯识学的最早根据”节目。

今天我们要接续上一集之〈能取与所取-二俱无所得〉来跟诸位探讨〈能取与所取-应离虚妄分别〉这个题目。因为“能取”在“所取”上面的“虚妄分别”中会引生种种邪见与问题,所以今天的节目,我们就要来探讨这个重要的法义,由所取的虚妄也可以了知能取之虚妄;了知能取与所取之虚妄性后,就可以逐渐远离种种之虚妄分别,也能够渐离因虚妄分别所引生之染污的身、口、意行。譬如在《大乘入楞伽经》卷4中的开示:

大慧!一切众生于种种境,不能了达自心所现,计能所取虚妄执著,起诸分别堕有无见,增长外道妄见习气;心心所法相应起时,执有外义种种可得,计着于我及以我所,是故名为虚妄分别。

也就是说:因为不能了达能取心与所取境皆是自心所现的道理,于是对于能取与所取二法产生误计及执著;或者否定第八识而堕入“无见”之中,或者执著能取之意识心或意识细心为实有不坏心而堕入“有见”等,如此皆能增长“心外求法”之外道邪见。有时候是错误执取七识心及其心所有法有真实不坏之体性,或者执著自心藏识外之法有不生不灭之性,或外于自心藏识而说有涅槃,也有对于常见外道之“意识我与我所”执取不舍的;这些都不离虚妄分别,因此如果能够了知能取与所取皆是自心藏识所现之生灭法,那就可以逐渐避免落入这些误计之中,尤其在末法时代有许多的邪思妄想令众生眼花撩乱,也有许多相似佛法令众生难以分辨,这些大多落入向自心藏识之外而求真实法之外道见中,这是大家要留意的地方;另外要注意的是:自己的能取在摄取所取的过程,如果产生种种虚妄分别与错误的执取,不只现在世会产生许多不如理作意之身、口、意行,也会熏成种子而带到未来世,对于未来的道业产生遮障,因此其影响力是很深远的。在《成唯识论》卷8有这样的开示:【二取习气,应知即是我执、名言二种习气,取我我所及取名言而熏成故,皆说名取。】其中“我执习气”就是对于“我与我所”产生虚妄的执著,不晓得“七转识我”及其“相应的心所有法”都是依他起之生灭法,乃至连更远的五欲六尘之“我所”都执著不舍,因此长时与“我及我所执”相应执著三界诸法,如果不加以对治,则令执著越加深重而数数现行。“名言习气”主要指的就是透过表义名言以及显境名言来熏习种种法,这些法就能够在熏习之后再等流出来,因此在熏习的时候,就要留意所熏习之法的内涵是否正确;其中也要留意的是:尤其是透过语言、文字、名相而成就的熏习,我们要知道这些名言安立只是一种为了达成解说或意思传达的方便施设,而且语言、文字有局限性,包括许多的施设是有前提的,因此不可以执著之,否则就会成为“遍计所执”而衍生出后续的虚妄分别。譬如在《瑜伽师地论》卷64中有这样的开示:【遍计所执自性者,谓:诸所有名言安立诸法自性,依假名言数数周遍计度诸法而建立故。】也就是说,虽然为了达成某些目的而用名言来安立诸法自性,但是因为生灭之诸法都是因缘所生,所以不可以执著这些法有真实不坏的自性;譬如说花有漂亮的自性,但是当花枯萎的时候,这漂亮的自性就不存在了,因此虽然名言之施设,有其作用及需要性,但不可以执著种种安立之诸法自性为真实不坏。同时因名言所安立之诸法自性皆因意识心之觉想而有,若无觉想则不分别一切法,就不会有这些种种的名言安立;而种种名言安立之种种自性亦是互相观待而有,因此不可以执著这些安立的诸法自性是真实不坏的,乃至从如来藏的境界来看,根本没有一切有为法的自性可言。

而上述之我执习气以及有漏之名言习气,必须要加以对治,否则其作用会一直存在,只要遇缘便会现起,现起之后重复熏习而令执著性更加深重,造成生死轮转无有穷尽;因此如果能够对于“能取与所取之生灭虚妄”的本质作正确理解与观察,就有机会能够断除“以识蕴为真实我”之错误知见。这里面最主要的是断除“以能取之意识心为真实我”──也是远离虚妄分别,非常重要的一步;因为意识心令人觉得太真实了,而且有证自证分可以反观,因此会有自我认知的存在,是众生所最容易误认为是真实我的;也因为我见可以引生许多的邪见与虚妄分别,因此我见的断除是三乘菩提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关卡。断除我见之后就能够渐渐离开虚妄分别,譬如 平实导师在《实相经宗通》第二辑中的开示:

这个意识要到什么时候,才算开始有了不虚妄的分别相呢?……从初果的时候开始,能够分别蕴处界粗法的无常故苦、故空,空故无我;这是第一分的不虚妄分别相,……当他找到了十八界的本源,现观五蕴十八界是从自心如来藏金刚心而出生,这时候的意识虽然还是虚妄法、还是有分别心,但是祂已经有了对不虚妄法金刚心的分别功能,这就是第二分的不虚妄分别相。(《实相经宗通》第二辑,正智出版社,页228。)

因此以观察能取、所取之虚妄生灭性及配合“假必依实”的正知见,对于远离种种的虚妄分别是非常重要的。而在佛法的修行中最重要的就是要成就上述两种的不虚妄分别,这两种的不虚妄分别也是对应至声闻菩提及大乘菩提之见道,也是在修学路上的两个重要关卡;因此断我见之后,才能进入解脱道的修道位而渐渐修断烦恼,而不是用压伏烦恼的方式了;同时证悟实相后就可以渐渐修学别相智,利乐众生修集福德,向通达般若之通达位前进。

所以讨论能取、所取之生灭的体性,无论是在声闻菩提与大乘菩提的修学之路都是非常重要而且是很具体的。因此从能取与所取的法义,让我们可以了解能取的识阴自我与所取的六尘境界都是生灭虚妄之法,而能取之识阴的心所法当然也是生灭之法,都是从自心如来藏所直接或间接出生。譬如在《佛说宝雨经》卷8中的开示:【由我起于贪、瞋等法,能起之我既从缘生,所起贪、瞋及贪等境亦从缘起。谁有智者于众缘生虚妄法中起我执著?】大意是说:意识心的现起才会有其相应心所法的出现,譬如贪、瞋等六根本烦恼心所法,而意识心我是依根、尘触才能出生的生灭法,意识及其心所法--贪、瞋等所取的六尘境界,亦只是自心所现的六尘内相分。因此无论是意识心我、意识心相应之心所法,或者是心、心所法所贪取的内六尘境界,皆是因缘所生之虚妄生灭之法;既然都是众缘生虚妄法,那有智慧的人就不应该在这些虚妄法中执著有真实不坏的识阴自我,能够取种种六尘境界,而于这些虚妄生灭的内六尘中生起种种贪爱而被系缚;这种由能取、所取皆是生灭虚妄之因缘所生法的思惟观行方式,能引生很大的力量,也是一般众生普遍可以接受的。因此了解这个道理及配合实际观行之后,就可以同意不应该在虚妄法中有种种的执取,而这也是依靠智慧才能真正断除烦恼的道理;即使无法在短时间内达成目标,但是如果能够下定决心修行,相信一定可以一分一分远离种种之虚妄分别与执著的。

真正能够离开能取、所取的是空性心如来藏,因为祂不缘六尘境界,因此是无色、声、香、味、触、法,祂的自住境界是绝对寂静的,祂是出生众生能取与所取的真实心。虽然菩萨悟后要转依如来藏的清净体性,不于六尘起执著,但是并不是要菩萨的意识心都不要去了别六尘境界;因为这样便无法修学而提升智慧与利乐众生了。因此说明六尘内相分是自心所现的生灭虚妄之法;主要是要让菩萨知道:识阴六识其所摄取的是六尘内相分,不是众生以为的外六尘相分。所以一方面可以达成令众生远离五欲六尘染着的目的,一方面可以显示“三界唯心、万法唯识”的道理。而既然内六尘是自心藏识依众缘所现,因此各人所现内六尘有异,所以虽然面对的是同样的外五尘境界,也不能错误地认为众人所取的内六尘相是相同的;而是要知道内六尘是因缘所生,依他而起之法,依不同因缘与业报而有不同之展现,故不可执著自己所领受的内六尘一定是那样永远真实不变。因此能够因为熏闻与修学正确的法义而逐渐远离虚妄分别,与渐渐断除种种的误计与遍计执著。而另外从能取所取皆是虚妄生灭之法,也可以让修学者去思惟,必定要有一个不生灭的真实法,才能有生灭假法的出生,因为“假必依实”;同时虚妄生灭之法不是可以究竟依靠的,因为生灭变异本身就是不安隐性,也不能把生灭法转易成为不生灭法,而这个道理是遍于三界六道。譬如在《瑜伽师地论》卷27中的开示:

由彼诸蕴,其性无常,生灭相应,有一切取,三受麤重之所随逐,不安隐摄,不脱苦苦及以坏苦,不自在转,由行苦故说名为苦……。

也就是说,含摄能取所取之五蕴,本身是因缘所生之法,生灭不断,众生因为不了解五蕴的真实相貌,有种种虚妄分别与执著,也不离四取、三受等法,因而无法脱离因为五蕴出生后而引生之苦苦与坏苦,而因为染污熏习与无明贪爱造作诸业的关系,这些法的势力就会逼迫众生,不断地在三界六道中不自在的生死轮转,而且皆脱离不了行苦。所以诸蕴或能取、所取等虚妄生灭之法,绝对不是众生的究竟依靠;因为其本质是生灭的。而对于凡夫来说,诸蕴及其相应的种种行也都是不安隐、不离三苦的,因此只有本来不生灭的本住法,祂不需要藉助其他的因缘而能本来自在,祂才是众生的究竟之依靠。菩萨因为证悟如来藏的关系,知道世世的五蕴皆可以依本心而不断地出现,而因为修学正法的关系使得世世的无漏法与可爱异熟果报转更胜妙,因此心中能够逐渐离开罣碍与恐怖,这就是大乘法中依如来藏才能成就的安隐观。所以菩萨悟后转依离能取、所取之如来藏心,因此能令能取之意识心渐离对于六尘之虚妄执著;这也是我们从这个能取与所取的法义中应该要学习到的。

有时候我们会把一般众生的五蕴称为“五取蕴”,因为对于五蕴产生贪爱的缘故,譬如在《大乘阿毘达磨集论》卷1中的开示:

何故名取蕴?以取合故,名为取蕴。何等为取?谓诸蕴中所有欲贪。何故欲贪说名为取?谓于未来现在诸蕴能引不舍故,希求未来染着现在欲贪名取。

也就是说:五蕴中的能取心有欲贪烦恼,而贪爱的对象却也是五蕴自己,因为贪爱的关系就能够引生未来世的五蕴,所以在有些论中说这种现象为“蕴生取”以及“蕴从取生”。也就是说五取蕴因为有贪爱的烦恼,因此而贪爱五取蕴自己,因为这样的缘故就会引生当来的五取蕴出生;因为对于当来的五取蕴之欲贪产生了希求,所以这种力量就会引生五取蕴的再次出生,所以说“以取合故,名为取蕴”。而无漏的五蕴就能够离开这种贪爱的现象,因此如果能够单纯的只是生起能取与所取,而不会因为无明与贪爱的缘故使能取贪爱所取;这样就是只是单纯的五蕴,并不会引生生死之流转。所以对于“五取蕴”这个名相的了解也可以让我们知道问题是出在哪里。

从上面的探讨应该让我们对于“能取与所取”在道理上已经有了基本的认识,而因为五蕴本身就包含能取与所取,因此最后我们引一段在《大乘理趣六波罗蜜多经》卷10中的开示,可以作为大家思惟及观行时的参考:

复观五蕴……犹如梦想,都不可得,……蕴性如空谷响,属诸因缘。……观蕴如影,从业缘现……观蕴如镜中像,无我、无人乃至受者,……观蕴从缘而有、如幻如化……观蕴是变坏相,无常、苦、空、无我……。(大乘理趣六波罗蜜多经》卷10)

也就是:五蕴是因缘所生法,生灭虚幻无常,因此说“犹如梦想,都不可得”,即使认为已经得到它,但是下一刹那即生灭变异,因此究竟来说又是无所得;而既然是因缘所生法当然摄属于其出生之因缘,故说“犹如空谷响,属诸因缘”。另外有情众生所能展现之六道五蕴身,依所造诸业而转变不定,有时得人趣五蕴,有时得天趣五蕴等,因此说“如影,从业缘现”;而五蕴是所生之生灭法,非真实不坏之真我,因此说“如镜中像,无我、无人乃至受者”;同时五蕴需要借缘才能生起,譬如依根、尘、触三法才能出生识蕴,因此说“从缘而有,如幻如化”,并且五蕴是生灭因缘所生,亦是刹那无常生灭,故说“是变坏相,无常、苦、空、无我”。所以我们可以从这几个角度详细深入地观察验证,相信对于能取所取的生灭虚妄性就能够有更深入的了解与体验。

因为时间的关系,我们这一集就谈到这里。

祝您身体健康、道业增上。阿弥陀佛!


浏览量 1441次

目录《三乘菩提之阿含正义(一)》

上一集下一集